甘肅省鑄造行業 準入實施細則出臺
發布時間:2013-12-17 新聞來源:甘肅日報
為提高甘肅省鑄造行業管理水平,促進鑄造行業節能減排和轉型升級,根據工信部《鑄造行業準入條件》和《關于印發鑄造行業準入公告管理辦法的通知》,省工信委結合甘肅實際,于近日制定出臺了甘肅省鑄造行業準入實施細則。
省工信委將負責全省鑄造企業準入公告申請的受理、審核、復核、現場查驗、材料報送工作,監督檢查企業準入條件保持情況,并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做好申請企業的現場抽查工作。實施細則指出,全省范圍內所有類型的鑄造生產企業均適用本辦法。對主動申報并列入工信部公告的企業,省、市工信部門將在政策和專項資金方面給予重點支持。同時,申請準入公告的鑄造企業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布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,無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、裝備,申請之日前2年內無重大質量事故、環境污染事故和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等。
【打印】 【關閉】
分享到: | 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